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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

业务名称
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
业务内容
适用范围
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
政策依据
《关于印发《苏州工业园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
业务流程

01 园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交,年度申报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—11月

02 参保人员应于每年11月底前通过协办机构办理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手续

办理时限
办结时限
所需材料
注意事项
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,视为放弃参加下一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,将不能享受下一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。
办事地点
协办机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