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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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减少 |
业务内容 |
无 |
适用范围 |
教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要中断缴费的 |
政策依据 |
《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(公积金)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》 |
业务流程 |
01 教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所在单位经办人填写《园区社会保险(公积金)参保人员减少表》一式二份,至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人员减少手续 02 柜台审核材料后给予办理人员减少 |
办理时限 |
当场办理 |
办结时限 |
当场办结 |
所需材料 |
《B4: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(公积金)参保人员减少表》一式二份 |
注意事项 |
无 |
办事地点 |
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