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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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用工参保登记 |
业务内容 |
无 |
适用范围 |
用人单位就业参保人员 |
政策依据 |
无 |
业务流程 |
01 新入职人员,用人单位应于每月6日前(在单位客户端办理进行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用工参保登记
02
参保步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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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 |
每月6日前(含6日) |
办结时限 |
线上即时生效 |
所需材料 |
无 |
注意事项 |
1.每月7-10日为住房公积金业务结算期,结算期内增加、减少等业务暂停办理。结算期内园区住房公积金补缴可通过企业缴费客户端正常申请。
2.住房补缴 ---> 缴费管理 ---> 园区住房公积金(住房补贴)补缴,24个月内补缴在客户端申请,超过24个月的补缴应至柜台申请。 3.住房公积金(每月7-10日)为结算期,如遇省市调整,则以通知为准。 |
办事地点 |
单位客户端全程网办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