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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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流程 |
业务内容 |
《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和移交》 |
适用范围 |
2004年1月1日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、在园区以外统筹地区办理退休审批的园区被征地农民 |
政策依据 |
《关于印发《苏州工业园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操作流程》的通知》 |
业务流程 |
01 退休人员办理退休审批时,须填写《苏州工业园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》,纳入社会化管理 02 情况一:居住在园区的企业退休人员,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提交《信息采集表》。社区根据退休人员填写的内容录入信息系统 03 情况二:居住在园区外、苏州大市范围内的退休人员,填写《信息采集表》一式两份,至居住地所在社区盖章。一份社区留底,一份交至中心社会化服务科 04 情况三:居住在苏州大市范围外的退休人员至中心社会化服务科填写《信息采集表》,中心录入信息系统 |
办理时限 |
办妥退休养老、医疗审批手续后10日内 |
办结时限 |
即时办理 |
所需材料 |
《D4:苏州工业园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(双面)》 |
注意事项 |
无 |
办事地点 |
居住地所在社区或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