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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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人、华侨和台港澳人员参保 |
业务内容 |
《社会保险(公积金)缴费基数及上、下限》 《缴费入账比例》 |
适用范围 |
需要参保的外国人、华侨和台港澳人员 |
政策依据 |
《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(公积金)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》 |
业务流程 |
01 单位提供外国人、华侨和台港澳人员的有效护照和《外国人就业证》、《华侨回国就业证》,或台港澳人员的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、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和《台港澳人员就业证》,及合同期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,填写《外国人、台港澳人员参加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登记表》,到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02 外籍参保人员相应手续已成功办理后,即可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 |
办理时限 |
即时 |
办结时限 |
无 |
所需材料 |
1.《外国人、台港澳人员参加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登记表》 2.有效护照及《外国人就业证》或《华侨回国就业证》,台港澳人员的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或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及《台港澳人员就业证》原件及复印件 3.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|
注意事项 |
无 |
办事地点 |
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|